陕西省教育厅与陕师大签署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合作协议

来源: 陕西省教育厅 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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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0日,陕西省教育厅与陕西师范大学举办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合作协议签约仪式。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建林出席并讲话。陕西师范大学校长游旭群致欢迎辞。陕西省政府教育总督学王恒斌同陕西师范大学副校长党怀兴签署合作协议。

       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发来贺信,指出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师范大学合作开展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推进陕西提升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刘建林对陕西省启动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表示祝贺,指出这将进一步强化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师范大学的协同机制,促进陕西教育高质量发展。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医药卫生和教育界委员时强调,“教育,无论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都不能过于注重分数;未来的评价需要适应未来的教育,评价必须要与时俱进、蜕旧更新”。“十四五”期间,陕西要加快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亟需要重视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与内涵发展,做好“课堂革命,陕西行动”,更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监测体系,利用科学有效的监测工具和方法,充分发挥监测评估功能,为教育事业发展做好导引和诊断。       

游旭群表示,陕西师范大学作为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师范院校,服务地方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与担当。学校将充分发挥教师教育研究与资源优势,建设专业化监测机构与专家团队,搭建高水平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平台,提升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水平,促进“政府-高校-中小学”协同创新机制建设,服务全省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室(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质量评估与经费事务中心、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学会负责人,陕西师范大学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专家代表参加签约仪式。     

质量监测作为一项国家制度,是我国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体检仪”和“指挥棒”。2020年以来,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陕西省在积极参与国家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省教育学会,组织基础教育专家研发省级监测工具。目前已研制出四、八年级的语文、数学、体育、科学、德育和艺术等六科的监测试卷、调查问卷和现场测试方案,并探索出“教育政府部门和大学科研单位协同推进”的质量监测工作机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评估技术提高监测的组织实施效率。通过对学生各科学习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艺术素养状况等内容,以及学校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因素的评价,形成区域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与办学水平的监测分析报告,为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科学管理与决策,加快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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