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驾校新规来了!教练不得......
教练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不得受聘于两个驾培机构
不得收取学员“报名费”
“考试费”“保过费”
……
12月5日
西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中心
出台多项措施
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教练员教育教学行为
驾驶操作教练年龄不超过60周岁
据悉,措施中进一步明确了教练员资格条件。
其中,理论教练员应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驾驶操作教练员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符合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的要求;年龄不超过60周岁;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教练员不得受聘于
两个或两个以上驾培机构
不得收取学员“报名费”
“考试费”“保过费”
教练员不得在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的教练场地或利用非教练车辆从事驾驶培训教学活动。在道路上进行驾驶培训教学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教练员应当随车指导,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搭乘教练车辆。教练员应当加强教练车辆的日常维护,禁止使用报废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驾驶操作教学。
同时,教练员应当廉洁、文明施教,不得向学员收受或索取钱物,不得歧视、训斥、打骂学员、不得收取学员“报名费”“考试费”“保过费”“包过费”或变相引导学员缴纳“保过费”“包过费”,不得参与与教学无关的任何事情。教练员应当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参与学员考试舞弊,严禁酒后施教。
来源: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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